关于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工程质量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交质公〔2013〕53号)
作者:刘宇
发布时间: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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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切实加强质量监督行业指导工作,结合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工程进展情况,省厅质监局会同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处于2013年7月组织对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过程中,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4号);
(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
(四)《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五)《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相关标准、规范;
(六)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
二、要求与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工序质量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结合工程质量管理需求,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采取措施确保其有效运转,尤其是要严格落实关键工序质量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工作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质量行为,加强现场精细化施工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其质量意识、明确作业标准,规范质量行为;优化施工工艺,细化作业工序,规范作业方法,强化过程控制,提高现场精细化施工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工地试验室试验台账、记录、试件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责任心,规范其质量行为,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完整、可追溯;二是要加强试验检测设备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事先质量控制。一是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成品质量检查。
(五)请建设单位针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市质监处核实后,于9月1日前报厅质监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