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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刘宇 发布时间:2012-05-09 点击数:

【摘要】: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规定》和南京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培训和统一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试工作由市住建委宣传教育处会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规定》和南京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培训和统一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试工作由市住建委宣传教育处会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统一组织。

  二、考试对象

  各建设(含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年满18周岁,拟从事见证取样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条件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从2012年4月18日起至5月31日接受单位集中报名。

  (二)报名条件

  65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

  2、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

  4、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

  (三)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在现场审核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核对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

  (四)报名地点

  1、房屋建筑类报名点: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解放路38号六楼)

  联系人:陈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84591952、84625044

  2、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和园林类报名点:南京市政公用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龙蟠路163号)

  联系人:陈老师、张主任,联系电话:85412507、85404458

  四、培训

  培训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6月中旬,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参考见证员培训教材。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均为客观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七、成绩查询

  考生在考试结束30日后通过登录“南京市住建委”查询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颁发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逾期不申领证书和印章的,成绩自动失效。

  八、申领证书和印章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房屋建筑类考生到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申领见证员证书和印章;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及园林类考生到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领见证员证书和印章。

  市住建委宣传教育处:邢丽君  83753556(兼传真)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83605916

  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陆立春   84688585

  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孙霏霏  86996106 

  附件: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照片

联系   电话


所报专业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经历


所在单位意见


审核部门意见












 

注:所报专业分房屋建筑类、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和园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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